2010/09/24

儘管如此我沒做過

已經是兩年前的電影。

日本的法制如何,我不清楚,假設影片所談及有關日本某些法律及制度是真實的話,如非禮認罪只會罰款不會判監,那 99.9 % 入罪率等等,我會覺得,這個地方很不濟,還停留在人治的階段,也認為其法制間接鼓勵非禮這罪行。

若故事本身是綜合了一些真實案例而構思出來,那麼,我會覺得劇本和導演,在向這個問題法制提出控訴。不過,一切只是我的推測。但若這個推測是錯的,這電影就可說是沒有什麼看的價值。因為,只把它看成一般電影的話,它的劇情平鋪直敍,結局亦因戲名而一早被猜到,可說是全無驚喜。

話雖如此,我在觀看這電影時,因為那平實的敍事手法而認為電影的資料性內容是真實的。所以,邊看男主角的遭遇,邊為他感到難過,同時亦聯想起不少問題,如,是否應該在一開始認罪罰款了事?究竟,罪犯逍遙法外、好人被冤枉,那個較令人痛心?法制上又應如何取捨?

我想,電影本身是下了結論,用這個被冤枉的例子,就是想說明「寧縱莫枉」的理由。

一套電影可以因為其豐富的娛樂性而被喜歡,亦可以因為其高潮起伏的劇情而被讚賞,但我覺得一套能另人思考的電影亦是好電影。雖然這電影的誤樂性很低,但卻是有內涵的。

puff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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